拒不過戶註銷登報、如何辦理刊登拒不過戶註銷、註銷拒不過戶刊登報紙如何辦理、刊登監理站、催告過戶、申請註銷、拒辦汽車機車、牌照過戶登報、報紙廣告刊登、登過戶註銷 歡迎使用LINE、傳真、e-mail刊登太平洋日報全國版一天,刊登汽機車拒不過戶公告1天,刊登見報後附2份報紙
車輛出售或贈與並已交付實際使用人保管使用,因未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,衍生違規罰鍰及稅費仍需由原車主負擔,有這種情形時,車主可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拒不過戶註銷,日後車輛若有違規罰鍰及稅費問題,即可歸責於實際使用人。 車輛如果出售或贈予他人,一定要至公路監理監關辦理過戶登記。若當時未辦理車輛過戶登記,如今找不到實際使用人,車主可以刊登報紙1天,催告實際使用人出面辦理車輛過戶登記,並於登報日起第8天檢附催告刊登報紙全張及車主身分證、印章,至車輛管轄監理機關結清積欠的違規罰鍰及稅費,車輛如有貸款須先辦理清償,才可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登記。 應備證件: 1.檢附原車主催告刊登報紙全張2份或送達之郵局存證信函(須有回執)(必須有催告對象、催告事項及車輛車號、原車主姓名)。 2.填妥汽(機)車各項異動登記申請書1式2份。 3.應先查清稅、費及違規積案。 4.下列身分證明文件任一: (1)原車主個人:國民身分證(或軍人身分證、僑民居留證)正本。 (2)公司行號:應繳驗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最新核准登記之公文(公司含登記表)或公司、行號主管機關最新核發之登記證明書,並應提具財稅機關編配之統一編號。其繳驗之證明文件為影本者,另繳驗該公司、行號最近1期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影本。 5. 車主印章(本人得現場簽名)。 注意事項: 1.登報後逾7天始可辦理。 2.自用大型車輛及營業車輛不受理拒不過戶註銷登記。 3.設定動產擔保者,須先辦理塗銷登記。 4.於經濟部完成全面核發商業登記抄本前,公司、行號辦理公路監理業務登記,得以繳驗營利事業登記證正或影本,並檢附最近1期之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(影本)。 (範例範本如下)
本人***原有牌照號碼**-****號汽車業已於*年*月*日贈予並交付實際所有人***、身分證字號Fxxxxxxxxx保管使用,請自登報之日起七日內出面協同辦理過戶登記,逾期本人即逕向**監理所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手續。車主:***啟 評論已關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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